会计职称考试

解析: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

2018年07月31日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下述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如果甲不同意,应由甲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如果乙不同意,应由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该出资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出资转让协议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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