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

2018年07月31日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  )规定。
Ⅰ.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Ⅱ.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Ⅲ.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Ⅳ.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Ⅳ
D.Ⅰ、Ⅱ、Ⅲ、Ⅳ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2)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
(3)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
(4)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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