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于2009年12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见附表1,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此外没有其他调价条款)。
附表1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经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
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不可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理费用2万元;施工人员窝工损失0.8万元,其他损失费用忽略不计,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
事件3:C工作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导致C工作的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180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产生费用0.5万元。
问题:
1.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C、D、E工作的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3提出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3.计算可索赔多少费用。
4.截止到第5个月末,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工程款合计为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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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根据网考网与考试题库的统计,该试题:
83%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
7%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
6%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
4%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
考友解析与评论:
· 这个答案肯定不对
· 我选了,没有理由,就是
·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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