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序交接证明书内容的是()
A.上道工序成品的保护要求
B.耐火材料的验收
C.炉体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
D.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证明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根据《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211—2014)第 3.2.1 条,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体基础、炉体钢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炉体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或焊接严密性试验验收合格的证明;(4)钢结构和炉内设备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5)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6)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7)上道工序成品的保护要求。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