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

解析:《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一方行使抗辩权的做法是( )。 A.有权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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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合同法》规定,先履行一方行使抗辩权的做法是( )。
A.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
B.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C.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D.有权变更合同的履行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考点] 1Z302000合同法——1Z302040合同的履行——1Z302042掌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思路]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拓展]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 (3)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4)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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