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

解析:下列又称为不安抗辩权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

来源:网考网二级建造师 所有评论

【单选题】 下列又称为不安抗辩权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履行抗辩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预防合同成立后情况发生变化而损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