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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和乙之间签订了一份原料采购合同,约定甲2013年1月1日交货,

2018年07月12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甲和乙之间签订了一份原料采购合同,约定甲2013年1月1日交货,乙于同年2月1日付款。2013年1月1日甲正准备向乙交货时,听说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在没有证据证明该事实的情况下,甲停止了向乙交货。关于甲的做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甲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D、甲虽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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