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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债务纠纷,甲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判决结

2018年07月12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债务纠纷,甲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判决结果为甲企业胜诉,依照甲乙两企业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乙企业需要向甲企业支付货款连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共13万元,判决书已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在乙企业执行判决之前,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关于甲企业债权申报确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
B、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C、甲企业的13万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中
D、甲企业13万元债权无需申报即可确认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根据规定,凡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申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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