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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

2018年07月13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根据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 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 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因此选项AD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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