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

2018年07月21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A企业在2006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当日遭到A企业拒绝,则银行对A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006年5月10日~2008年5月10日  B.2006年4月1日~2008年4月1日
C.2006年5月10日~2007年5月10日  D.2006年4月1日~2007年4月1日

网考网参考答案:A

网考网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时效期间计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要求的行为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事由结束的当天重新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2年,即2006年5月10日~2008年5月10日。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