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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2018年07月26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
A.收款人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C.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
D.该记载处应加盖财务章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支票的付款。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的出票日实质上就是到期日。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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