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

2018年07月30日来源:注册会计师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是(  )。
A、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B、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C、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D、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参考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2)选项B: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3)选项CD: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事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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