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如果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拒

来源:网考网注册会计师 所有评论

【判断题】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如果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网考网参考答案:错误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