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北京某化工生产企业(国有企业)坐落在某县城,2008年初其土地使用证上

来源:网考网注册会计师 所有评论

【单选题】北京某化工生产企业(国有企业)坐落在某县城,2008年初其土地使用证上记载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医院占地1000平方米、子弟学校占地1500平方米、厂内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2008年4月新征用的非耕地2500平方米建厂房,该地每平方米税额5元;2008年5月新征用的耕地5000平方米建造厂房。该化工企业2008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21500元
B.55500元
C.62000元
D.95833.33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厂区内的绿化用地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1000-1500)×5+2500×5×8/12=95833.33(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