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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每日一练(2019/4/25):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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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9/4/25)
【单选题】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A、5月8日
B、5月9日
C、5月11日
D、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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