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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某市一娱乐公司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1)卡拉OK厅门票收入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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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1)卡拉OK厅门票收入5万元,台位费收入120万元,相关的烟酒和饮料费收入240万元(其中包括自制的100吨啤酒);
(2)电子游戏厅收入50万元,提供的小食品销售收入10万元;
(3)台球厅和保龄球厅收入各为70万元;
(4)三星级酒店客房收入300万元,餐饮收入250万元,代买机票、火车票手续收入5万元。
(注:该公司所在地省政府规定台球和保龄球的营业税税率为5%,其它娱乐业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卡拉OK厅应缴纳营业税=(5+120+240)×20%=73(万元) 电子游戏厅应缴纳营业税=(50+10)×20%=12(万元) 台球厅和保龄球厅应缴纳营业税=(70+70)×5%=7(万元) 酒店应缴纳营业税=(300+250+5)×5%=27.75(万元) 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73+12+7+27.75=119.75(万元)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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