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

解析: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

来源:网考网注册会计师 所有评论

【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诸多董事的下列行为中,符合规定的有( )。
A.2007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
B.2008年3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000股卖出
C.董事孙某因异国定居,于2007年7月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08年3月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万股全部卖出
D.董事李某于2007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07年9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

网考网参考答案:B、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赵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上市交易的时间未满1年;(2)选项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钱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上市交易的时间超过了1年,而且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孙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发生在其离职6个月之后;(4)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