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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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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06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 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
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
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
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网考网参考答案:A、B、D
网考网解析:

见《证券法》第97条、第98条、第 100条。注意: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原《证券法》规定的期限是6个月,《证券法》修订后延长到12个月。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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