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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某、王某、孙某和李某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张某为有限合伙人,王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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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张某、王某、孙某和李某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张某为有限合伙人,王某、孙某和李某是普通合伙人。2005年5月张某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一个戊电子企业签订合同,戊电子企业相信张某为普通合伙人而与其交易。而该交易使合伙企业欠戊电子企业3万元钱。2006年1月3日张某退出合伙企业,此时戊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尚未得到清偿。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相反规定,张某有权作出以下行为()。A.张某可以将自己的汽车卖给合伙企业
B.张某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儿子
C.张某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自己的债权人
D.张某可以自己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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