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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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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亿元。该公司持股数量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股东A持有甲公司30%的股份,股东B持有甲公司33%的股份,股东C持有7%股份,股东D持有5%股份,股东E持有3%股份。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9人。股东A是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A公司”),A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由甲公司为其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该笔贷款的期限为1年。甲公司董事会就该笔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时,董事意见出现分歧。有董事认为该担保是为本公司股东进行的,如果股东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无疑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必然也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公司公平的对待股东,应当就该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另有董事认为,该笔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只要董事会同意并作出决议即可。最后,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7名董事,有5名同意该担保。甲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上,还就其拟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即年内需购置重要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等重大资产的计划提交会议讨论,同样有5名董事同意该经营计划。根据甲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即可执行该计划。于是,该公司董事会即开始着手执行该计划。甲公司拟向股东B出售一座房产,评估价值300万元。经甲公司董事长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讨论该事项。有5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一名董事是股东B的经理。该事项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随后,公司董事会开始执行该决议。但在执行讨稗中.渣到公司股东
C、股东D和股东E的反对。该三位股东联名向公司临事会反映如下情况:其一,该座房产的评估价值偏低,其出售结果将导致公司利益的损失;其二,该次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均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于是,三位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为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代表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萤事会的决议,避免公司利益的损失。经查,该座房产的实际评估价值大概为500万元左右。如果甲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该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C公司为了挽救甲公司进行收购,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包括收购甲公司50%的股份,而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绝对控股。为此,有人认为C公司已构成了要约收购的义务,应当向甲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该公司所有股份的要约。但是,C公司却及时提出了收购豁免申请,并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获准。乙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甲公司虽然连续两年发生亏损,但该机构根据公司发展经营的有关数据,该公司2005年度由于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加之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对公司扭转亏损提供了良好的内部及外部条件,预测2005年度公司将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具有上涨潜力。该机构的从业人员李某接受了某股民王某的委托,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但是,甲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该公司继续亏损。为此,公司股票价格大跌,投资者王某损惨重。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中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有谁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担保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请说明理由。如果股东大会审批该担保事项,股东A公司能否表决 为什么 股东大会应以什么样的表决结果方能通过审批 (3)甲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董事会通过后,是否还应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请说明理由。(4)甲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C股东D股东E请求公司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 以上问题,请分别说明理由。承担该房产评估的机构及人员,对其评估结果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5)乙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是否违法 请说明理由。投资者王某的损失,是否有权要求乙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连续3年亏损,应由哪个机构,对其作出何种处理 如果甲公司在2006年内未能恢复盈利,甲公司将会面临何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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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1)股东A和股东B是该上市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因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解释,在一家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以及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30%的,在均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其为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担保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因此,只经董事会通过,而不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不符合规定。如果股东大会审批该担保事项,股东A公司不能表决。根据有关规定,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董事会会议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讨论通过。但是,《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又作出特定规定,即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董事会通过该资产购买计划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 (4)甲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都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临时董事会会议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董事长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该次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涉及到关联交易的问题,根据《公司法》中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事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而甲公司董事会的表决,如果将具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排出在外,其表决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要求。股东c、股东D、股东E请求公司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是合法的。《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担该房产评估的机构及人员,由于提供虚假的材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违法。《证券法》规定,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不得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投资者王某的损失,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有权要求乙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甲公司已经连续3年亏损,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作出暂停股票上市交易的处理。如果甲公司在2006年内未能恢复盈利,则由证券交易所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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