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 )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2010年)
A.省级安全监管机构
B.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C.省(区、市)人民政府
D.省人大机构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参见教材P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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