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A.国债

2018年07月20日来源: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所有评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
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B.残疾、孤老人员所得
C.保险赔偿
D.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E.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单位颁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网考网参考答案:A、C、E

网考网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 4 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 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 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 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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