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法定范围的是()。
A.主债权
B.次债权
C.违约金
D.损害赔偿金
E.质物保管费用
网考网参考答案:A、C、D、E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担保法》规定的法定范围为:(1)主债权。即由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等各种信贷主合同所确定的独立存在的债权。(2)利息。由主债权所派生的利息。(3)违约金。它是指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应付给银行的金额。(4)损害赔偿金。它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给银行造成损失时,应向银行支付的补偿费。(5)实现债权的费用。它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费用。(6)质物保管费用。它是指在质押期间,因保管质物所发生的费用。如需另行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可在担保合同中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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