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同答问题。(本题18分)甲、乙、丙合著一部书稿交B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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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同答问题。(本题18分)甲、乙、丙合著一部书稿交B出版社出版,并商定按各人所写字数分配报酬。2005年2月该书出版,印数8 000册,应支付稿费的正文部分共39万字,甲、乙、丙所写字数分别为20万字、12万字、7万字。与B出版社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稿费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形式支付,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元/千字,印数稿酬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均按照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的相应规定;稿费按作者商定的方案由出版社直接支付;须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B出版社代为扣缴。该书于2005年10月第二次印刷12000册。 问题四:该书第二次印刷时.甲、乙、丙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各为多少元 请分别列出算式计算回答。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税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1 200×(1-20%)×20%×(1-30%)=134.40(元) 或:1 200×11.2%=134.40(元) 税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700×(1-20%)×20%×(1-30%)=80.64(元) 或:720×11.2%=80.64(元) 税额=(前次稿酬总收入额+本次稿酬总收入额)×(1-20%)×20%×(1-30%)-已纳税额=(3 780+420)×(1-20%)×20%×(1-30%)-417.20=53.20(元) 或:(3 780+420)×11.2%=53.20(元)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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