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试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2016年01月07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2000年法律硕士考试卷民法学考试试题
【分析解答题】试述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网考网解析:
答:民事法律行为简称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3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分述 (一)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民事法律行为要具备的首要条件。所谓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相适应。 就公民来说,已满18周岁的公民,智力、精神状况正常,或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的,都可以独立进行法律允许的一切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情神病人,可以进行与其智力、精神状况、年龄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行为则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同意。 对法人而言,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是其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应与其业务活动性质、范围相适应。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主要条件之一。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有二项基本要求,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内心意思相一致,二是行为人的意...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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