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试论继承权的丧失。 

2016年01月08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法律硕士联考大纲(2000-2001)民法学样题
【分析解答题】试论继承权的丧失。 
网考网解析:
继承权丧失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1)引起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第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第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第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2)我国继承法设立继承权丧失制度,其立法原因在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从...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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