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试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原则.

2016年01月11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2002年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民法学一
【分析解答题】试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原则.
网考网解析:
(1)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对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给予法律保护,是我国各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民法作为专门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之间、法入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它在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方面担负着重要的使命. (2)平等原则: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核心是商品交换关系,参加商品交换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各自商品的所有人,彼此的地位都应当是平等的.该原则的基本法律要求是:不论何种民事主体,均有权依法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彼此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等等. (3)自愿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按自己...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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