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

2016年01月11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试题来源:2002年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民法学一
【分析解答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要求;根据民法原理评析)
网考网解析:
答:本条是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 (1)需要有饲养的动物伤人的事实.饲养的动物一般指家畜、家禽和驯养的野兽,也包括乌、鱼、蜂、蛇等动物,甚至还包括饲养的动物在逃逸、遗失期间.所谓“饲养的动物伤人”是指基于动物的本能,—所造成的他人的损害,如犬咬人、马踢人等,而非指动物在他人的驾驭...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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