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易错题:能够引起债消灭的情形不包括()。 A.解除 B.免除 C.附合

2017年11月23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7/11/22日法律硕士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66%
【单选题】能够引起债消灭的情形不包括()。
A.解除
B.免除
C.附合
D.混同
网考网参考答案:C,答错率:66%
网考网试题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债的消灭原因。债的消灭原因包括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六种。附合属于添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之一),而不是消灭债的原因,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A项、B项和D项都能引起债的消灭,与题意不符,都应予以排除。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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