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易错题:甲将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

2018年04月17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根据网考网考试中心的统计分析,以下试题在2018/4/16日法律硕士考试习题练习中,答错率较高,为:78%
【单选题】甲将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甲和丙的行为属于()。
A.共同犯罪
B.非共同犯罪
C.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任意共同犯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B,答错率:78%
网考网试题解析:

[评析]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2)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甲、丙二人既无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无共同的犯罪行为,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B。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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