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某酿酒厂生产的烈性酒,使用的商标名称为“伏特加”,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的使

2018年07月20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某酿酒厂生产的烈性酒,使用的商标名称为“伏特加”,商标局认为该商标的使用属于侵犯地理标志的侵权行为,商标局对地理标志实施保护做法的依据是该商标属于()。
A.联合商标
B.防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证明商标。证明商标又称为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和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证明商标不能由一般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所持有,它只能由特定的、具有质量监督控制及认证作用,具有某些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或者民间组织持有,一般说来,证明商标主要是用来保护产地标志、原产地证明或者地理标志的商标。例如,瑞士的钟表、古巴的雪茄、哥伦比亚的咖啡、法国波尔多的葡萄酒、苏格兰的威士忌、俄罗斯的伏特加,法国香槟地区的香槟酒等。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联合商标是不同商标但名称类似的商标,其一般不具有证明作用,因此:排除A项。防御商标是同一商标用在不同商品上。可见,B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如纺织协会成员共同使用的生产或者服务商标。可见, C项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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