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研究我国的法律

2018年07月24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C.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D.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之后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具有以下特征:(1)指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2)指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3)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4)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根据法律体系的特征,A项表述正确。 在“一国两制”之下,中国的法律虽然有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种种差异,但仍然看作是一个法律体系。这是因为:(1)在“一国两制”之下,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立法权都是统一的;(2)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这决定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3)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虽然分属于不同的法系,但法系背景的差异不影响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所以C的表述是正确的。 1901年,清政府开始颁布变法上谕,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开始了变法修律活动。这次修律活动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也导致了传统的中华法系走向解体,沈家本的修律活动揭开了中国近代法制的曙光,所以D的表述是正确的。我国古代法律的一个特点是“诸法合体”,但这不等于说我国古代没有法律体系,我国古代不仅存在法律体系,而且远播海外,形成了有特色的中华法系,可见C的表述错误,应选C。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