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

2018年07月30日来源:法律硕士考试 所有评论

【单选题】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B
网考网解析:

[评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李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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