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罚金的缴纳方式不包括()A.自动缴纳B.减少或免除缴纳C.他人代为缴纳D.强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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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罚金的缴纳方式不包括()
A.自动缴纳
B.减少或免除缴纳
C.他人代为缴纳
D.强制缴纳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考点] 附加刑 [解析]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方式有: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自觉主动地按时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不得由他人代缴。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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