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某医学院三年级学生苏某,在实习中受朋友之托,为林某做节育复通手术,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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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医学院三年级学生苏某,在实习中受朋友之托,为林某做节育复通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林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
A.医疗责任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根据《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苏某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仅仅是实习人员,还不属于医务人员,因而其行为不可能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非非法行医罪。至于苏某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刑法另有规定以他人死亡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者要件之一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条文定罪量刑,而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本身就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在苏某的行为符合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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