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13岁时盗窃他人800元钱,15岁时又盗窃他人现金1200元,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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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13岁时盗窃他人800元钱,15岁时又盗窃他人现金1200元,17岁时再次盗窃他人1800元,并于次日被抓获。法院对甲的盗窃数额应认定为( )。
A.3800元
B.3000元
C.2600元
D.1800元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负刑事责任。甲13岁时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盗窃不属于法定的8种罪行之一,所以甲15岁时的盗窃行为也不构成犯罪;甲17岁时的盗窃行为,因其已满16周岁,应完全负刑事责任,所以,该盗窃行为构成犯罪。因此,法院对甲的盗窃数额的认定,只能限于他17岁时的盗窃行为,即1800元。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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