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适用不当得利情形的有()。A.送贺礼祝寿B.期前清偿债务C.赌博之债D.发货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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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适用不当得利情形的有()。
A.送贺礼祝寿
B.期前清偿债务
C.赌博之债
D.发货出现溢货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发货出现溢货,这意味着收货方获得多余的货物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收货方取得多余的货物使自己受益,发货方受有损失,因此,属于不当得利。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一般而言,下列情形不能适用不当得利:扶养、抚养、赡养、赠与反悔、赌博之债、行贿受贿、自然债务(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他人结婚生子给予贺礼;朋友亲属死亡给予随份子等)、慰问金等,不能依照不当得利返还。此外,期前清偿、明知无债务而清偿也不能适用不当得利。有其他根据行使权利时不能主张不当得利,如基于合同所生请求权等。可见,A、B和C项都不能适用不当得利。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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