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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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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试运用所有权的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1)该条是关于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2)所有权的内容包括:①积极权能。积极权能包括对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②消极权能。消极权能就是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 (3)所有权的特征有:①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定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②整体性。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③弹力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④排他性。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⑤恒久性。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所有权本质上可以永久存续。 (4)所有权的效力包括对物效力和对人效力两个方面。①对物的效力。所有人对物具有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属于所有权的积极效力。②对人的效力。所有人有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返还、排除妨害、妨害预防、恢复原状等请求,是所有权的救济性效力。 答案解析:[解析] 所有权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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