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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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 (2)本条所规定犯罪的主、客观特征; (3)本条中“医务人员”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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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 答案解析:医疗事故罪;简单罪状。 (2)本罪的主客观特征: ①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医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首先,行为发生在医务工作中,即对就诊人进行疾病治疗、身体健康检查或对就诊人进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其次,必须有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即行为人违背了国家有关医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或医务部门的规章制度、医疗操作规范等,没有履行一个医务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最后,发生了医疗责任事故,行为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 ②主观方面是过失,有时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有时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③“医务人员”是指医疗人员、卫生防疫人员、护理人员、医疗技术人员(化验师、药剂师、麻醉师、放射人员等)。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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