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新中国建立初期,不重视法律作用和不依法办事的主要原因有()。 A、对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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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新中国建立初期,不重视法律作用和不依法办事的主要原因有()。
A、对旧法制的仇视引起的对一切法制的轻视
B.建国以前长期形成的主要依靠党的政策办事的传统和习惯
C.旧社会留下的封建专制传统较多,民主法制传统较少
D.法制不适合于当时我国的国情

网考网参考答案:A、B、C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缺乏,以及“左”的思想的影响等原因,法制建设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对旧的法制的仇视引起对一切法制的轻视,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相当严重。旧社会留下的封建专制传统较多,民主法制传统较少,在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主要靠政策办事。因此,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故选A、B、C项。D项表述的情形明显与建国初期的法制现状不符。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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