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唐律疏议·杂律》:“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疋(音匹——编者注,

来源:网考网法律硕士 所有评论

【分析解答题】《唐律疏议·杂律》:“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疋(音匹——编者注,一疋就是一匹的意思)加一等;十疋徒一年,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疏议日:“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坐赃致罪。”
唐律规定该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唐律规定六赃犯罪以惩办贪官污吏,净化官吏队伍,但规定六赃犯罪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统治,稳定统治秩序。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