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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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若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这一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网考网参考答案:C
网考网解析:

题干中,“至今年8月30日甲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有富余”是未来不可确定的事实,故为条件而非期限。由于约定的是若条件成立,则租赁关系生效,故该条件为延缓条件。而该条件是以甲公司的建筑设备有富余的发生为内容,为肯定条件。故此题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附肯定延缓条件的行为。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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