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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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公开投票的原则
网考网参考答案:D
网考网解析:

[精解] 《选举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大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该条体现了选举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并用原则。第3条规定,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体现了选举权的平等性和普遍性原则。由于我国选举实施秘密(无记名)投票原则,故选D项。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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