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歌迷甲在一酒吧意外地遇见自己的偶像歌星乙,惊喜之余向乙打探其私生活。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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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歌迷甲在一酒吧意外地遇见自己的偶像歌星乙,惊喜之余向乙打探其私生活。乙被激怒,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中的饮料泼向甲,弄脏了甲的衣服。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
A、身体权
B.尊严权
C.健康权
D.财产权

网考网参考答案:B、D
网考网解析:

[考点] 人格权 [解析] 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等。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乙把饮料泼向甲,只是弄脏了甲的衣服,侵害了其财产权,并没有损害其身体和健康,故没有侵害其身体权和健康权。A、C项错误,D项正确。乙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饮料泼向甲,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故B项正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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