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某县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吸引外商投资,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土地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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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某县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吸引外商投资,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土地优惠政策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凡来本县投资者,投资额超过100万的,县政府免费为投资者提供建设用地。该县一企业家王某认为,该规定对外来投资者和本地商家区别对待,规定的内容与法律的相关内容相抵触,因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宪法和法律撤销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则认为,该规定属于县政府的行政规定,法院不能受理此案,并告知王某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反映情况。王某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人民法院在本案中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 (1)我国尚未建立违宪审查的司法审查制度,且根据我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受理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的行政诉讼,而无权审查并撤销人民政府的行政命令。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有权改变、撤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因此,法院告诉王某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反映情况是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因为市政府是县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本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王某应当听从法院的司法建议,采取正确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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