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甲与乙房地产公司订立购房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乙方承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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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甲与乙房地产公司订立购房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乙方承诺交付的房屋必须经建设监督部门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并符合通常的居住要求。乙方交房后,甲即在装修中发现房屋出现钢筋外露、天花板和墙面裂缝等情况,经鉴定,房屋主体存在瑕疵,虽然并非不能通过补固加以解决,但已确实严重影响甲的居住。双方争议不决,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问:甲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本案涉及因瑕疵履行而造成根本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 (1)《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一规定中的当事人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瑕疵履行或不当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瑕疵履行只有在足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对方才能解除合同。此外,《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本案中,甲订立合同的目的显然是购房以供居住,但乙公司交付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已经影响甲的居住,已使甲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此,甲应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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