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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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网考网参考答案:B、C、D
网考网解析:

[解析] 法律解释 [解析] A、B项涉及法律解释的分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又称学理解释、任意解释)。其中,根据解释的机关不同,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所做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依法有权解释法律的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指未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公民个人对法律所做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本题中关于信用卡的解释是正式解释中的立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而非学理解释。故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根据《立法法》第4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此解释同刑法条文有相同的效力,故C项正确。 D项涉及法律解释的方法。文义解释也称文法解释、语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语言学意义上说明法律规范的含义。题干中对“信用卡”的解释是按照语言学的意义对信用卡的含义所作的说明。D项正确,当选。 [陷阱点拨] 不少考生认为D项有误,认为属于扩大解释。其实不然,扩大解释是超出了原有范围进行解释。信用卡只是一张普通的储蓄卡外加具有信用透支功能,故其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而这些功能是银行卡的基本功能(“信用贷款”体现了其信用功能),不属于扩大解释。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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