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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某承包了西北村的西瓜地,在西瓜地南侧搭了一间草房。该西瓜地位于比较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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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张某承包了西北村的西瓜地,在西瓜地南侧搭了一间草房。该西瓜地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来往。在西瓜地的旁边有一块菜地,西瓜地与菜地之间有一个水塘。为了生活用电方便,张某从西瓜地北面一根电杆上拉了一根电线,横穿西瓜地接入草房。张某在拉电线时,未采取架空的方法,而是将电线搭在西瓜地的铁丝网架上,使电线与铁丝直接接触。某日,在西瓜地旁边种植毛豆的承包户李甲去菜地里干活时,手碰到了西瓜地的铁丝网架,有触电的麻木感,当即告诉了其父李乙。李乙将上述情况告诉了电工王某。王某即赶到现场查看,并在电杆处将张某所拉的电线剪断,又找到张某的未婚妻赵某,明确告知拉的电线有破损,不能用了,要换新的电线,否则要出事故。当天,赵某把电工的话告诉了张某。张某即去查看了一下,发现电线确有几处已经磨破,露出了铜芯,他就用塑料薄膜将破损处作了包扎,又重新接通电源,后又用手在塑料薄膜包的地方碰了一下,觉得没有电麻的感觉,就没有再采取换线的措施。当李甲又去菜地浇水时,双脚踩在水塘中,右手触及西瓜架上的铁丝,因铁丝带电而触电倒地。事故发生后,张某积极协助将李甲送去医院抢救,并帮助做人工呼吸,但是李甲最终死亡。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何种犯罪 并说明理由。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张某私自架设电线,目的在于解决自家的生活用电问题,并不针对其他任何人。张某在得知电线破损以后,已经预见到如果不采取措施,将会出现他人触电伤亡的后果,但他没有听从电工的要求更换新的电线,而是把电线的破损处用塑料薄膜包扎起来,并用手去碰触包扎的地方,觉得没有电麻的感觉,就轻率地认为不会出事故。这种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完全符合过失犯罪的特征。因过失行为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违章行为的故意和对危害结果的过失,是过失犯罪的一个主要特征。张某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私自架设电线,并且不按规定将电线架空,而是将电线搭在西瓜地的铁丝网架上,这些行为都是故意的,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张某具有杀人的故意。从张某架设电线的目的,到他发现电线破损后采取包扎措施,直到触电事故发生后他对受害人李甲的抢救活动,都可以看出张某对李甲的死亡既不希望也不放任,所以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来定罪。 这里还必须把张某的行为与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开来。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张某所承包的西瓜地处于偏僻地方,很少有人来往。私拉电线为的是解决自己的生活用电问题,而不是在果园周围架设电网以防止小偷,主观上不是为了加害于人,客观上也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只是由于李甲的过失行为,加上他触电当时又踩在水塘之中,才发生了触电身亡的严重后果。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构成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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