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马某挖菜窖占了被告人张某家的地,张某便找马某讲理。马某不但不认错,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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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题】马某挖菜窖占了被告人张某家的地,张某便找马某讲理。马某不但不认错,反而依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某。张某气愤异常,便伺机报复。某日,张某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这时,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找来自己13岁的儿子和15岁的侄子,叫儿子和侄子去打死马某的女儿。儿子和侄子听了张某的怂恿,一人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某女儿的小腿各铲一锹,顿时将女孩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邻近的群众见状,急忙将女孩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经抢救尢效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张某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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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答案:张某与其侄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作为教唆犯的张某起了主要作用,所以根据刑法关于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对其应按照主犯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又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侄子犯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解析:暂无解析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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