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

解析: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来源:网考网法律硕士 所有评论

【分析解答题】简述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网考网解析:
试题答案: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表现在: (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某实体权利的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消灭胜诉权,不消灭实体权利。 (2)适用的条件不同。除斥期间届满,法院可依职权主动适用有关规定,而无需当事人提出主张。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则不能再要求返还。 (3)期间不同。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固定为多长时间,不能变动;而诉讼时效则可因各种原因而中止、中断,甚至延长。 (4)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权利受害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民事实体权利为依据。 document.getElementById("warp").style.display="none";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style.display="block"; 查看试题解析出处>>

相关推荐

发布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